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 银发[2017]302号 2017-12 为进一步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票友君:按照此参照的办法,可知整个债券交易包括了银行间及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包括公募及私募债券。
票友君:
大家对现券买卖、债券回购很熟悉,但对债券远期及债券借贷就不一定熟悉; 债券远期:说白了就是“股票一个期货”的债券版本,约定的是一个具体债券的远期交易;2005年银行间市场上的类标准品种; 债券借贷:说白就是“融券”的债券版本,一方拿东西质押去融券,到期还券解质押;2006年银行间市场上的类标准品种;
(一)参与者应根据所从事的债券交易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建立贯穿全环节、覆盖全业务的内控体系,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审慎设置规模、授信、杠杆率、价格偏离等指标,实现债券交易业务全程留痕。 (二)参与者应将自营、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等各类前台业务相互隔离,在资产、人员、系统、制度等方面建立有效防火墙,且不得以人员挂靠、业务包干等承包方式开展业务,或以其他形式放松管理、实施过度激励。 (三)参与者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清算交收财务核算等中后台业务部门应全面掌握前台部门债券交易情况,加强对债券交易的合规性审查与风险控制。 (四)前中后台等业务岗位设置应相互分离,并由具备相应执业能力的人员专门担任,不得岗位兼任或混合操作。 (五)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照从严标准执行。 票友君:重点来了
1、规模、授信、杠杆率、价格偏离都要审慎设置; 规模是什么?在这里应该理解为债券的融资规模 授信是什么?在这里应该理解为对交易对手的授信,比如债券逆回购、债券 融出、债券远期卖出等总体头寸; 杠杆率,按本制度看是“总正回购余额/净资产” 价格偏离,即成交价格和公允价格偏离,对于银行间市场按中债估值,对于交易所市场按中证估值,对于回购看看按照DR合适还是其他;目前控的口径应该是30bp以上就需要审批了! 2、全程留痕 即从询价、确认交易、交易下单、后台划款清算都需要留痕!杜绝各种私下抽屉协议,杜绝灰色交易!这是未来现场检查的重点; 3、隔离: 自营、资管、投顾要隔离,人员+制度+资产+系统都要隔离;全面两个隔离很多公司做到了,但是第三个隔离很多公司没有做到! 不得任何形式的放松管,出问题都是机构或管理人的,过去券商固收部门承包的这样事情不再能持续了! 4、中后台被下重责: 合规风控就要求全面掌握前台业务情况,怎么掌握?合规风控责任重大!未来发生问题都不能以不知道而脱身了... 5、前中后标准设置 每个机构都必须有三层架构,人都得有!另外,询价和投资、研究和投资能不能兼任?还是看具体监管要求?
票友君:
1、债市不活跃,如此能利益输送的可能性就更高; 2、为别人规避内规或监管提供便利,很多的过桥交易要考虑了,可能因此受罚; 3、托管行也不能闭眼去结算了,偏离大的交易结算了还可能有风险了;
票友君:某些私募产品或证券资管产品要注意,你有越轨行为!
票友君:抽屉协议、代持明确违规!货币经纪公司被点名了,过去干了不少这样的,小心了!
票友君:
1、实质重于形式!任何抽屉协议都是无效的! 2、远期交易需要有主体协议!
约定由他人暂时持有但最终须购回或者为他人暂时持有但最终须返售的债券交易,均属于买断式回购,债券发行分销期间代申购、代缴款的情形除外。开展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正回购方应将逆回购方暂时持有的债券继续按照自有债券进行会计核算,并以此计算相应监管资本、风险准备等风控指标,统一纳入规模、杠杆、集中度等指标控制。 票友君:重点来了
1、买卖都入表!依靠这个原来的出表已不可能! 2、债券发行分销期间代申购、代缴款的情形除外,分销商要笑开了花! 3、第一次明确了正回购方的卖断债券还是你的,不能以此逃避各种监管,风险指标、监管资本要照记!这对现在的记账及风控模式影响很大,得彻底改系统了! 4、另外买断式逆回购方拿到券也得控风控指标,因此买断式是双重控!
票友君:重点来了
1、明确质押式可以还券 2、明确买断式可以现金结算!对于债券违约了,如何解决买断式回购的问题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票友君:重点来了
审慎原则!这将是以后处罚的重要依据!杠杆超标了,就是经营不审慎的表现!
(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其上月末净资产120%的。 (三)保险公司自营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其上季度末总资产20%的。 (四)公募性质的非法人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开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其上一日净资产40%的。其中,封闭运作基金和避险策略基金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其上一日净资产100%的。 (五)私募性质的非法人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向私人银行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合格机构客户非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其上一日净资产100%的。 票友君:重点来了
1、存款类机构,债券回购不超净资产的80%;当前54家银行净资产超100亿,108家银行净资产超10亿,按此很多银行的债券正回购只能在80亿以内!这对很多小行打击太大!
2、非银杠杆被灭了一半!目前很多券商的杠杆在200%以上,按照新规只能120%!
3、保险公司,按照资产口径,不超20%,影响相对有限!
4、公募产品,货币是20%,其他开发期的一律40%,封闭期的100%;老规定! 5、第一次明确了私募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向私人银行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合格机构客户非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6、100%的杠杆首次明确!更严格!
票友君:以后外汇交易中心能拿到所有的金融机构及产品的财务数据!最全了!
对于多层嵌套的产品,其净资产按照穿透至公募产品或法人、自然人等委托方计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票友君:原来通过产品嵌套,债券借贷+买断式回购做双倍杠杆,逃避监管的方式被堵住了!
票友君:中介机构指外汇交易中心、托管公司、清算所、托管行、货币基金等
票友君:注意新词
1、新词:逆周期的动态调整!央行又有新技能了!各位老老实实别和央妈过不去!央妈可能还会把杠杆要求值下压! 2、杠杆违规要处罚!去杠杆下实招! 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
十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参与者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内控制度等进行自查整改,一年内未完成整改的,不得新开展各类债券交易。对于本通知印发之日尚未了结的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各类债券交易,可以按合同继续履行,但不得续作,同时应当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要求纳入表内规范。因纳入表内造成相关规模、杠杆、集中度不达标的,一年之内予以豁免。 票友君:重点来了
1、1年调整期! 2、不合规的不得续做! 3、即日起实施!没有让大家狂欢的!抢跑的! 4、1年过渡期,不合规,停业务! 5、提醒,过渡期不是狂欢期!如果疯狂的超,小心秋后算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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