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小型微利企业大家一直很关注,主要是因为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那么,对于我们很多企业多赚1万元反而多缴将近5万元的税,你是否有关注到呢?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同大家讲一讲,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临界点”的问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政策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相关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临界点测算
三、临界点分析 通过以上《小型微利企业与非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临界点测算表》我们可以看出。 1、当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等于30万元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为3万元,税后利润为27万元; 2、当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等于36万元时,不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为9万元,税后利润为27万元; 3、当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和36万元时,税后利润相等(均为27万元); 4、当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至36万元之间时,临界点处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增加的税负。即多增加1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将多增加将近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应当尽可能避免应纳税所得额处于30万元至36万元这一区间。如果预计应纳税所得额处于临界点区间的话,可以进行适当的纳税筹划,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与税收负担。例如:可以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广宣费等费用,在标准内用足。致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远离30万元至36万元这一高税负的临界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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