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标准为员工支付电信服务费用进项税额可抵扣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叶跃华 储俏武 人气: 时间:2016-11-17
摘要:电信业实施营改增意味着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可以降低企业税负,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增添新动力。然而企业为员工支付的电信费用能否抵扣存在模糊认识以及电信企业开具发票的特殊性,各地执行标准不一,企业没有
电信业实施“营改增”意味着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可以降低企业税负,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增添新动力。然而企业为员工支付的电信费用能否抵扣存在模糊认识以及电信企业开具发票的特殊性,各地执行标准不一,企业没有获得实际利好。

  一、为员工支付电信费用进项税额未能抵扣的原因

  (一)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存在模糊认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为员工支付的电信服务费用属不属于集体福利,增值税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实际工作中企业支付电信服务费用往往作为企业发放的通讯补贴列入集体福利,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二)电信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性

  电信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带有行业特殊性。电信企业提供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大类,其中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而客户使用的电信服务往往是基础、增值电信服务兼而有之,电信企业不能事先确定基础电信与增值电信服务金额,无法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在收到预收款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待服务提供后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以计费系统每月出账的收入计算销项税额,按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发票开具上,《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6号公告)第十七条规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各省、自治区分支机构可以使用上级分支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可以使用总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电信企业与其他企业自行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行开具不同,各省、自治区电信企业的县级公司使用市级公司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市级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具;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电信企业的县级公司使用省公司领取的发票并以省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具。

  上述特殊性往往造成企业难以按期取得支付电信服务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二、按标准为员工支付的电信费用应予抵扣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电信服务费用,是否属于企业的职工福利?财政部在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款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对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进一步明确“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通讯补贴,纳入职工工资,不再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则企业为职工支付电信服务费用支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具体如何操作,安徽国税12366热线在2014年7月回答“企业承担员工移动或固定通话费能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时就明确:“根据目前相关规定,企业为员工承担的通话费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与电信企业签订协议,提供代付费的手机或固定电话的号码明细表、证明机主与公司之间雇佣关系的合同或协议、代付费的标准或数额,电信服务费也必须由公司通过银行支付给电信企业,电信企业开专票时,只能根据公司事先提供的手机号码、银行的转账记录开具专用发票”。

  例: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2016年1月初在B电信企业为20名员工分别按100元/人·月预存全年手机话费24000元。当月A公司20名员工共计发生电信服务支出3200元,其中限额内支出2400元,基础、增值电信服务费分别为1325元和876.65元。

  A公司1月初在预存手机话费时,B电信企业开具收据,月末预收的手机费结转收入2400元,同时开具基础、增值电信服务税额分别为145.75元和52.6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在今后11月每月对预存的2400元电信服务费用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应按月向电信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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