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集团公司收取子公司管理费,是否开具发票,缴纳什么税种,税率是多少?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呢?子公司在所得税前应如何抵扣,是否需要报税务局批准? 答:您好,这是需要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是按服务业征税的。会计上可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子公司作为管理费用。不需要批税务机关批准,是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释义中提到,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不得再采用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在税前扣除,以避免重复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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