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表填报注意事项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5-26
摘要:相关政策 财税[2015]4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表》: 必须填写正确,否则重新修改时后面的表会自动作废,且涉及到表间审核问题,一定要认真谨慎。 1、各项全部填写,无须填写选择...

相关政策——财税[2015]4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表》:
必须填写正确,否则重新修改时后面的表会自动作废,且涉及到表间审核问题,一定要认真谨慎。
1、各项全部填写,无须填写选择“不必填写”项,上拉下拉菜单显示内容。行政区域代码选择、股票代码选择请往上拉动,在灰色或白色区域顶端有非常小的一行数字,请点开选择。

2、联系电话:填报人,涉及数据修改(建议写报税会计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不够位数)自动读取书可能带有乱码,需更改。

3、填写完信息表以后要先退出,重新登录后填写企业表及货物劳务表。

4、不填写现金流量的企业(非上市公司),信息表是否现金流量表选择否。

5、调查方式(是否抽样企业)已自动读入,无需改动,可根据外网挂出的名单内容进行核实,审核级次一律为3区县。是否营改增,是否加工贸易企业可根据外网名单核实。

6、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未申报问题(5月底),可以通过联系管理员放权,自行填写,允许误差。一般建议先申报企业所得税,再填报税收调查表。

《企业表》:
1、单位是千元,百分数、人数填写注意。

2、进项税额的其中项要填写,按税率不同填写完整。

3、企业所得税数据会通过汇算清缴申报报表取数,所以建议先申报年度汇算清缴,如果实在来不及可以让管理员放权自行填写,允许误差。取数部分即灰掉的部分如果要修改可通知管理员放权。(增值税等指标有修改数据的,提示变动幅度不能超过正负1的,也可遵循此操作)企业所得税指标放开后,企业所得税填写按企业缴纳方式的具体情况四选一填写。

4、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私营独资,个人合伙、私营合伙企业的已纳个人所得税在个人所得税这一块分项列出(184行)。

5、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代码不为"0"的企业,必须填写313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就地实际缴纳所得税额”。

6、现金流量表上市公司必须填写,其他企业可以不填(不填写企业请在信息表是否现金流量表选择否)。

7、请注意企业所得税指标和利润表指标中,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费用、营业外收支等项目的对应关系。

8、325行“业务招待费”和265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对应,应相应有数据。营改增企业要填报相应的数据。

9、企业费用必须填列完整。第十六块“其他指标”尽量填写完整。

10、其中项填完请务必填写合计数,不要漏下。

11、今年新增“污染物排放及环保投资相关指标”,请注意填写。

《货物劳务表》:
主要计量单位, 百分数:25 32 38列 元:7 24 37列。
* 1—7列仅限于行业选择后,计量单位栏有计量单位产生的企业填写,其余企业不用填报。

1、注意货物劳务表中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销售额与前面企业表的联系,本表销售额加总必须占企业表所填销售额的80%以上。

2、货物劳务代码的选择:2013年度全国税收调查货物劳务代码表。

代码选择请与信息表匹配(行业明细选择困难的以计量单位和税率为优先考虑条件,选择相近的行业)。货物劳务表代码的选择应该以信息表的行业代码为参考,橡胶、塑料(其他轻工产品)、批发、零售要注意

3、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可能同时出现,如果有,可在同一行填写;不可能同时出现增值税和营业税,需要分行填写,选择增加行。

4、选择代码的时候看清楚税率,不要选错。

其他:
1、表格比较复杂,填写时间过长会链接超时无法保存,建议先填写纸质表格再输入电脑,或填写部分数据保存后退出再进入页面继续填写,数据请务必填写完整。

2、上报原则:据实填报,数据完整,以通过审核公式为标准(审核公式四条以上不通过的,原则上退回重报)。

相关政策——财税[2014]3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33号)

税务登记主要政策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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