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迈入营改增时代

来源:铂略咨询 作者:铂略咨询 人气: 时间:2015-07-06
摘要:自国务院明确提出,力争 十二五 期间全面完成 营改增 改革, 营改增 便大步向前。我们可以观察到2012年 营改增 起步以来,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扩围,即 营改增 方案在地区和行业上的扩围,即全面推进营改增...

自国务院明确提出,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营改增”便大步向前。我们可以观察到2012年“营改增”起步以来,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扩围,即“营改增”方案在地区和行业上的扩围,即全面推进营改增;第二步是改制,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制度;第三步是立法。目前还处于扩围阶段。
 

目前,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四大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总方案即将公布,这将直接影响四大行业的800余万户企业,涉及年营业税税额1.6万亿元。铂略从各渠道了解到,预计6月下旬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把四大行业的“营改增”草案上报国务院。若进展顺利,估计该草案最快可能在未来一周内出台,正式的实施日期可能最早会在10月1日,最晚在明年1月1日。
 

金融业“营改增”税率初定为6%
 

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变的拐点,金融行业作为第三产业的支柱性产业,其“营改增”之路,任重而道远。国际上没有对金融机构进行全面征收增值税的先例,金融企业没有经验可借鉴。同时,金融子行业业务种类众多,核算比较复杂,税基难准确界定以及征管困难等问题,使得金融业一直被视作“营改增”的硬骨头。

目前金融业采用的是计缴营业税方式,税率为5%。未来“营改增”金融业的增值税税率规定为6%。铂略财务培训从其他渠道了解到,此次“营改增”征税范围与营业税基本一致,借款利息暂不允许抵扣,出口金融服务实行零税率。
 

铂略认为金融业“营改增”的关键不在于税率的高低,而在于它的下游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下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获得增值税进项抵扣。那么金融业虽然税收成本增加,但是两者可以进行“价格博弈”,找到均衡点,从产业角度整体税负减轻。同时金融企业在采购设备和技术服务时,如果能够有效管理进项发票,那么能够实现进项税额抵减,有机会消化提高的一个百分点的税率,甚至上可能实现税负降低。目前金融业5%左右的营业税相对是比较重的,国际上是3%。在金融业经营国际化背景下,外资金融机构走进来和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若国内税收较重,则会处于竞争的劣势。 

金融企业挑战重重
 

营改增的基本原理不清。因为金融机构繁多,不仅有银行、证券、基金公司,还有资产管理公司等,每一个公司内部可能有不同性质的收入,性质不同导致适应的征收税率不同;可抵扣项少,金融企业属于轻资产企业,其主要成本为不动产租赁成本、系统维护方面的成本、人力资本,而人力资本是无法抵扣的。比如银行的存贷业务,个人存款不会向银行提供增值税发票,银行没有增值税发票也就无法进项抵扣。金融业“营改增”后需要开具的发票量过于庞大,开票人员人手不足,很可能导致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规定,导致下游企业无法进项抵扣,因此金融业的发票是否有特殊规定,仍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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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增值税改革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问题亟待关注,配套措施跟进
 

营改增”的原理是对企业新创造的价值部分进行征税。由于金融业涉及行业较多,因此,铂略建议金融企业应对不同的价值增值行为进行分类,采用不同的测算方法,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价值增值行为设定一个大家都认可的税基。

金融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到调节器的作用,将盈余资金传递到资金需求者手中。由于其业务繁多,都是用IT系统处理的。因此需要关注对金融机构系统的更新改造,尤其是外资银行,对总部要求布置的系统环境调整空间有限,需要尽在开始沟通系统改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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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增值税改革对其他金融业的影响
 

机遇挑战并存
 

与此前的税负相比,此次变化对于企业来说既为挑战也不失为机遇。此次并非是对原体系的修补,而是对新体系的建立与革新,其中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会在实际操作出不断出现。

铂略认为金融企业首要任务是进行流程改造、实施信息技术系统改造、实现业务与税务配合衔接等。金融机构设计的IT系统众多,包括核心业务系统、各部门运营系统、财税管理系统等。但如何减少对核心系统的影响、对业务系统的改造又能实现增值税改革,将是各金融机构考虑的重点。为了实现“营改增”平稳顺利的过渡,铂略建议管理层在宏观层面应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营改增”小组,解读分析政策,制定工作计划,改造企业流程和业务系统,合理筹划,降低税改成本;而财务人员需在具体实务层面上注重对税收申报以及发票管理,关注政策法规以及考虑到政府沟通的协调、信息系统调整问题。

根据已经实行“营改增”行业的经验,财税部门针对新政策实施后税负增加的企业予以财政补贴。铂略提醒各位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关注主管税务机关后续的关于财政补贴的文件通知,及时申请到财政扶持/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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