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记者: 我国有近3亿农民工。想请问一下,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谢谢。 李忠: 农民工是就业领域重点关注的群体之一,这个问题请宋鑫同志来回答。 宋鑫: 感谢记者的提问。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意义重大。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外出务工与就近就业并重,全力稳定农民工、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目前,全国农民工约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1.9亿人,脱贫人口务工超过3000万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就业支持体系,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一是完善外出务工机制,实现出得去、稳得住。一方面,完善劳务协作机制,提供岗位收集、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另一方面,完善稳岗服务机制,发挥驻外农民工服务站点作用,努力实现稳在当地就业。同时,我们也在培育更多有特色的技能劳务品牌,促进更多农民工实现技能就业。目前,全国已经形成近500个具有特色的技能劳务品牌,有的品牌带动就业创业人数超过100万人。 二是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实现有就业、能增收。当前,“家门口”就业成为越来越多农民工的新选择。我们将深入挖掘“两重”“两新”创造的就业新空间,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着力提升县域就业容量。同时,充分发挥就业服务站和零工市场作用,搭建更多“企业就近用工、群众就近就业”的服务平台。 三是鼓励返乡创业增收,实现增动力、强活力。对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靠前提供创业服务,跟进落实创业政策。目前,我部正在开展“源来好创业”活动,集中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政策落实、展示交流和资源对接服务。 四是强化优先就业帮扶,实现兜底线、防风险。始终把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实施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组织外出、优先企业吸纳、优先稳在岗位、优先兜底安置。谢谢! 央广网记者: 我们知道,当下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职业不断涌现。请问,在积极培育和挖掘新职业序列方面有哪些考虑?谢谢。 李忠: 这个问题请卢爱红司长来回答。 卢爱红: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新职业,是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而言的,主要是指没有收录进大典里的新的职业序列。新职业具有两个基本内涵,一是社会经济运行中已经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在从事这个职业,二是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我国在199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这是我国职业分类的重要载体,在劳动力需求预测规划、就业人口结构和趋势分析、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导向性作用。目前,大典经过了两次修订。2022年最新颁布的大典,将我国现有的职业分为8个大类,收录1639个职业。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新职业应运而生,随之不断涌现并发展起来,需要及时征集发布。及时征集发布新职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对新职业信息进行征集、规范和发布,可以提升新职业的社会认同度,扩大劳动者的就业选择空间。二是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对接。发布新职业、开发新标准,可以为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教学设计和教材开发等提供依据和参照,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三是有利于推动新业态健康发展。通过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引导新职业健康发展,从而推动新业态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我们将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重点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持续征集发布新职业。我部已经建立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今年,发布了生物工程技术人员、口腔卫生技师、工业互联网运维员、会展搭建师、文创产品策划运营师、智能制造系统运维员等19个新职业。我们将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建设,持续动态调整职业分类体系,每年征集发布一批新职业信息。 第二,加快新职业标准和培训基础资源开发。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依托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院校等开发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同时,加大新职业基本职业培训包和培训教材开发力度。 第三,大力促进新职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坚持市场导向、就业导向,广泛开展新职业从业人员培养培训。组织新职业评价机构的征集遴选,有序开展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评价。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积极设置新职业的竞赛项目。谢谢。 新京报记者: 就业公共服务在用人单位招工和劳动者求职就业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请问,下一步在优化就业公共服务方面有什么思路和举措?谢谢。 李忠: 这个问题请宋鑫同志回答。 宋鑫: 感谢记者的提问。就业公共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国有4400多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年均服务1.1亿人次;有6900多家零工市场,日均服务近30万人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我们将持续巩固提升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撑。 一是完善制度,推进服务均等化。打破户籍、区域、身份限制,支持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求职地享受就业服务。完善企业服务保障制度,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经营组织等,提供均等化的招聘用工等就业服务。 二是健全体系,提高服务可及性。持续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功能,面向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建好“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打造“15分钟服务圈”,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推动服务资源下沉基层。 三是提升能力,推动服务专业化。实施就业公共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服务人员队伍。同时,也进一步发挥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扩大专业化服务供给,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对接。 四是数字赋能,实现服务智慧化。推动各地持续完善省级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推进政策、服务“一网通办”,提高服务效率。建设和用好全国统一的就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进信息联网发布、数据共享,支持劳动者跨地区享有就业服务。谢谢!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 近年来,劳动力市场对技能人才需求旺盛。请问,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谢谢。 李忠: 谢谢您的提问。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迫切需要。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技能提升,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聚焦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重点领域和健康照护、养老护理等重点行业,紧盯新动能、新职业技能人才缺口,引导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突出企业主体作用,推动技能强企。鼓励龙头企业牵头,产业链企业联合,技工院校提供培训资源,培育产教评一体的企业技能生态链。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依托企业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力度,提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 三是突出工学一体,高质量发展特色技工教育。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加快构建区域性、行业性等多类型技工教育联盟(集团),提升育人质量。动态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四是突出机制创新,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企业广泛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研究推动扩大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 五是突出激励保障,增强技能就业吸引力。动态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研究建立技能型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引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增强技能岗位吸引力。强化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选树先进典型,营造技能就业良好氛围。 谢谢! 寿小丽: 最后一个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当前,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成为我国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请问,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李忠: 这个问题请卢爱红司长来回答。 卢爱红: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是重要的就业“蓄水池”。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利于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和高质量充分就业。近年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政策落地,优化公共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探索,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持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落实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强化灵活就业人员岗位信息对接,支持劳动者通过线上线下实现多渠道就业。同时健全培训措施,支持劳动者就业和提升职业技能。稳步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改善劳动者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是强化企业用工指导。加强法律政策宣传、用工行政指导和监督,持续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积极推行新就业形态系列指引指南,引导平台企业及合作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公平制定平台劳动规则,不断提高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水平。 三是优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已在7省市7家头部平台企业,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900余万人。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扩大试点范围。同时,还要积极畅通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渠道,研究完善相关办法,提升参保和待遇享受的便捷度。 四是畅通劳动者纠纷调解渠道。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对劳动报酬、休息、职业伤害等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开展一站式联合调解服务。目前,全国已经建立了1500多家这样的调解组织。同时,我们还将加强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协调处理有关矛盾纠纷,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谢谢! 寿小丽: 谢谢李忠副部长,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的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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