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新入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8-28
摘要:采用“个人自缴”的学生,除了采用银行一卡通委托扣费之外,还可以采用“银联在线缴费”、“健康账户代缴”和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缴费,具体流程参见附件《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新生参保)》。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新入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2020年度新入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从9月4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各高校应于9月4日至10月31日,通过厦门税务网站(http://xiamen.chinatax.gov.cn/)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当年新入学大学生的参保登记手续。各高校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参保登记后,应及时查核受理结果是否成功。

  二、申报缴费

  在校学生的缴费方式为“学校代缴”和“个人自缴”两种。各学校应将本校统一选择采用的缴费方式告知给学生,引导学生正确缴费。

  采用“学校代缴”的,各高校应于11月4日至25日,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新参保大学生的申报缴费手续。申报缴费前,务必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核对大学生医保的应缴账目,核对无误再进行申报缴费。采用“个人自缴”的,各高校应及时将参保学生的城乡医保缴费用户号通知学生或家长,并做好学生办理银行一卡通委托和缴费的跟踪管理工作。

  采用“个人自缴”的学生,除了采用银行一卡通委托扣费之外,还可以采用“银联在线缴费”、“健康账户代缴”和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缴费,具体流程参见附件《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新生参保)》。学生缴费后要关注银行卡或健康账户的扣费情况,确保费款成功缴纳。

  三、缴费标准

  2020年度每人每年36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

  附件: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新生参保)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8月2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