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问:对内资商业企业出租柜台,可否比照外商投资企业,按租金计征房产税? 答:对租赁柜台税收政策问题,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均无内资企业比照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 我们认为,对商业企业收取固定进店费或进场费的,应视同出租房产,按租金征收房产税;对商业企业搞活经营,厂家进店,销货收入走商家的帐、开商家发票,商家按厂家销售收入提成,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可由商业企业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22、问:免税单位将土地出租给纳税单位如何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免税单位将土地无偿借给纳税单位使用的,由纳税单位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将土地有偿出租给纳税单位的,则免税单位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免税土地变为应税土地,则免税单位应作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八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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