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国际反避税行动 中国力堵跨国公司逃税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重庆晨报 人气: 时间:2014-11-24
摘要:  根据G20峰会的消息,中国已全面加入G20框架下国际反避税大行动。根据G20峰会领导人共识,为防止跨境逃避税,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承诺在对等基础上实施金融账户税收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根据G20峰会的消息,中国已全面加入G20框架下国际反避税大行动。根据G20峰会领导人共识,为防止跨境逃避税,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承诺在对等基础上实施金融账户税收信息自动交换标准。这意味着中国通过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提升反避税水平,力堵跨国公司的避税通道。反避税与避税,实际上是一场各国税务部门与跨国公司的“猫鼠”博弈。

  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的本土企业,无论是“走出去”还是“引进来”过程中,与避税港的联系都日益密切,所遇到的税收挑战也越来越大。

  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组合伙人梅杞成说,与众所熟知的偷漏税等违法手段相比,避税行为最显著特征就是利用税法漏洞或特别优惠政策,故意做出与正常商业经营不一致的安排,从而在税收上获利。避税往往采用合法或不直接违法形式,因此识别相对困难,打击难度非常大。

  反避税与避税,实际上是一场各国税务部门与跨国公司的“猫鼠”博弈。如今,在全球反避税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背景下,中国全面加入全球反避税行动,必将对推进反避税产生积极影响。

  事实上,中国在反避税上已经主动出击。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告诉记者,中国于2008年出台了企业所得税法,加强反避税,使反避税对税收的直接贡献从2005年的4.6亿元人民币上升至2013年的469亿元人民币。

  近些年,税务总局还初步构建了反避税防控体系,成功阻止了欧美经济危机中外国母公司向中国子公司的损失转移。另外,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开发跨国公司利润指标监控体系,全面跟踪和监控在华跨国公司利润水平变化情况。中国正在和全世界一道努力编织打击国际逃避税的“天罗地网”。

    花样百出的违规避税手法

  利用避税港,向境外转让股权等方式避税。例如,在某避税港注册的A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一家公司B公司,三年后,相同投资人在另一避税港注册C公司,C公司以低价回购A公司,继而又以高价转让给另一家在相同避税港注册的D公司,而获利收入主要来自B公司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升值,本应向中国缴纳税款却最终无法收回。

  借集团业务重组避税。例如,某跨国公司在低税国家或地区设立全球营运或财务中心等机构,全球子公司均需向其缴纳服务费,再通过总部将利润在各子公司之间分摊,可直接造成其在中国子公司利润水平大幅下滑,税收减少。

  “资本弱化”,即以股东借款形式代替资本输入从而让子公司产生更多利息费用作税前扣除,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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