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2016-05-17 经研究,决定全文废止《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执行。 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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