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税法的核心和灵魂
税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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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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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形式及适用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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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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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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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课税对象或税目,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个比例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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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比例税率(如增值税、消费税)
2.行业比例税率(如营业税)
3.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如城市维护建设税)
4.幅度比例税率(如营业税娱乐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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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容易设计、计算简便
缺点:有悖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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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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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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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一定额税率
2.差别定额税率
①地区差别(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等)
②分类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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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价值量变化影响,适用价格稳定、质量品种规格单一的大宗产品。但价格总趋势上升会使产品税负呈累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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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进税率(见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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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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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额累进税率
(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2.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3.全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
4.超倍累进税率:
计税依据为绝对数时=超额累进税率
计税依据为相对数时=超率累计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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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于收益课税,可有效调节收入,正确处理税收纵向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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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全额累进税率:全部计税依据按同一等级适用税率计税。
【注释2】 超额累进税率: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额。
【注释3】速算扣除数:同样的课税对象数量,按全额累进法计税的税额比按超额累进法计税多出的那部分税额。
超额累计速算法下的应纳税额=按全额累计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
其他形式税率比较
名义与实际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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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名义税率>实际税率
产生原因: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不一致;税率差异;减免税手段的使用;偷逃税;错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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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与平均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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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的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
比例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累进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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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税率与负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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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税率: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但无需缴纳税款。
(一般为免税,增值税中为免税并退税。)
负税率: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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