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等四项执业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办[2018]62号 2018-05-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更好地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专业服务功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实际需要,借鉴国际评估准则经验,经征求有关监管部门和有关委托方的意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四项评估执业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加盖公章后反馈我会。 联系人:岳华光,侯亮亮 联系电话:(010)88014232,88014231 邮箱:biaozhun cas.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633室 邮编:100045 附件: 1.关于《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修订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修订征求意见稿)》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修订征求意见稿)》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修订征求意见稿)》 6.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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