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财税地字第02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确定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87-09-19
摘要:铁道部所属的国营运输、工业、供销以及多种经营企业,凡是铁路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以前在地方缴纳所得税的,均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对铁路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以前汇总上缴利润,不在地方缴纳所得税的,可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确定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87]财税地字第020号                         1987-9-19

  

四川省税务局:

  你局川税二[87]273号文收悉。对如何确定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现答复如下:

  铁道部所属单位在“七五”期间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仍按财政部[86]财税字第326号[86]财税字第340号文件办理。

  一、铁道部所属的国营运输、工业、供销以及多种经营企业,凡是铁路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以前在地方缴纳所得税的,均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对铁路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以前汇总上缴利润,不在地方缴纳所得税的,可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二、铁道部所属的国营建筑施工企业(不包括中国土木工程公司),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三、对铁路部门所属的集体企业,一律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1987年9月19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