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发票问题

来源:税 屋 作者:刘平 人气: 时间:2009-07-05
摘要:我公司为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在竣工结算时,除付給承建单位的工程进度款外(凭建安发票付款...

 我公司为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在竣工结算时,除付給承建单位的工程进度款外(凭建安发票付款),其依据建安合同须扣押一部分工程质量保修金,由于进开发成本的需要,这部分质保金也开来建安票,进入了开发成本,挂在【其他应付款】—质保金—¤¤¤,当工程确实需要修理,发生质量维修金时,领取这个维修金还需要再开建安发票才能从【其他应付款】—质保金—¤¤¤里比付这个维修费吗,如果要再开一次建安票,是否重复征了建安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