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发[2008]221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代地方税务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01
摘要:国家税务局代地方税务局征收两税(费),应由直接征收单位双方签订代征协议,确立权利与义务,明晰相关事项。国、地税机构设置不对应的,由上一级税务部门协商办理。

  附件:国税发[2005]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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