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2021]27号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3-26
摘要:按照中央财政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起步阶段的财税支持政策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应下达你省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100亿元。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预〔2021〕27号       2021-03-26

河北省财政厅:

  按照中央财政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起步阶段的财税支持政策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应下达你省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100亿元。其中,已通过《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财预〔2020〕141号)提前下达65亿元,此次下达35亿元。该项资金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其他支出”,项目代码Z195110010015。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省在30日内提出有关直达资金分配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我部备案,待我部审核同意后再行下达到市县。

  你省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税屋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

2021年3月26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