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电缆等办公配件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基本案情 某公司为了构建生产车间的监控及办公网络系统,购买了一批光纤电缆及配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光纤电缆及配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案例分析 生产车间的监控及办公网络系统,不属于财税【2009】113号文件所称的“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因此,购入用于监控及办公网络系统的电缆及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按规定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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