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电缆等办公配件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6-29
摘要:光纤电缆等办公配件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基本案情 某公司为了构建生产车间的监控及办公网络系统,购买了一批光纤电缆及配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光纤电缆及配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案例分析...

光纤电缆等办公配件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基本案情

某公司为了构建生产车间的监控及办公网络系统,购买了一批光纤电缆及配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光纤电缆及配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案例分析

生产车间的监控及办公网络系统,不属于财税【2009】113号文件所称的“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因此,购入用于监控及办公网络系统的电缆及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按规定进行抵扣。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