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负债 负债,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小企业的现时义务。小企业的负债按照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第一节 流动负债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等,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应付账款 (一)应付账款的概念 应付账款,是指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由于取得物资或服务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小企业因购买商品等而产生的应付账款,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用于反映这部分负债的价值。“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二)应付账款入账时间的确定 应付账款入账时间的确定,一般应以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劳务已经接受为标志。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区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是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应付账款一般待物资验收入库后,才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这主要是为了确认所购入的物资是否在质量、数量和品种上都与合同上订明的条件相符,以免因先入账而在验收入库时发现购入物资有错、漏、破损等问题再行调账,在会计期末仍未完成验收的,则应先按合理估计金额将物资和应付债务入账,事后发现问题再行更正:二是在物资和发票账单未同时到达的情况下,由于应付账款需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有时货物已到,发票账单要间隔较长时间才能到达,由于这笔负债已经成立,应作为一项负债反映。为了在资产负债表上客观地表示小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在月份终了将所购物资和应付债务估计入账,待下月月初再用红字予以冲回的办法。 【例】2×18年5月1日,A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B企业签订合同,购买其一种畅销商品,商品已经送达A企业并且验收入库,但是发票没有送达A企业。5月31日,A企业还是没有收到发票账单,这批商品的暂估价值为80000元。6月20日,A企业才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货物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6%,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A企业做出账务处理如下: 2×18年5月1日.A企业收到商品时,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5月31日,A企业因没有收到发票,按商品暂估价值处理。 借:库存商品80000 贷:应付账款80000、 6月1日,A企业用红字冲回: 借:库存商品-80000 贷:应付账款-80000 6月20日,A企业终于收到发票: 借: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000 贷:应付账款116000 应付账款一般按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也就是说,应付账款的入账金额应以发票金额为依据,不管是存在商业折扣还是有现金折扣。如果购的资产在形成一笔应付账款时是带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入账金额的确定,应按发票上记载的应付金额的总值(即不扣除折扣)记账。在这种方法下,应按发票上记载的全部应付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等到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再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应当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小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当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2)小企业偿付应付账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应付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例】2×18年5月1日,A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B企业签订合同,购买其一种先进的科技产品,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物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6%,增值税税额为32000元,产品已经验收入库,但是价款还没有支付。直到5月20日,A企业用银行存款偿付了所欠B企业的货款。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A企业做出账务处理如下: 2×18年5月1日,A企业确认应付账款: 借:库存商品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2000 贷:应付账款232000 5月20日,A企业偿付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232000 贷:银行存款232000 【例】2×18年5月1日,C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D企业签订合同,购买其一大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原材料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6%,增值税税额为8000元,原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是价款还没有支付。D企业与C企业有经常的业务往来,所以D企业为C企业提供一定现金折扣为“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税额。直到5月15日,C企业付清账款。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C企业做出账务处理如下: 2×18年5月1日,C企业确认应付账款: 借:原材料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000 贷:应付账款58000 5月15日,C企业付清应付账款: C企业在20天之内偿还账款,所以有1%的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50000×1%=500(元) 借:应付账款58000 贷:财务费用500 银行存款5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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