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财务通则》实现了六大创新:即管理体制创新、功能定位创新、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制度体系创新和管理内容创新。笔者现就六大创新进行评析,以期更好地理解与实施新财务通则。
由于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和市场金融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基于原有制度背景的1992年版《企业财务通则》已时过境迁,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理财环境。为此,新《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新财务通则)经过4年的酝酿应运而生并实现了六大创新。 一、管理体制创新 财务管理体制涉及到企业财务管理主体的界定以及各主体的财权配置和职能划分问题。新财务通则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我国财务理论界多年来对企业财务管理主体的研究成果,分别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来界定不同主体的职能和权限,根据“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原则对财务管理体制进行了重构。在这样一种全新的财务体制中,政府通过制定与实施特定的游戏规则,履行社会管理者职能;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则是由政府和投资者共同履行,政府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指导、管理、监督”而不是直接干预,从而解决了政府“错位”、“越位”与“缺位”的问题;投资者则履行财务决策权和规章制定权;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体现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的拟定权以及对投资者重大决策的执行权。 二、功能定位创新 新财务通则不再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作出规定,也不再为企业纳税扣除项目、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实质,实现了财务管理从单纯的组织企业财务活动,提升到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科学管理的轨道上来。“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伍中信,2005)。也就是说,企业财务是企业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统一。企业财务活动描述了企业财务的形式特征,企业财务关系揭示了企业财务的本质。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很少顾及,从而导致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无法有效地协调与纾解。我们知道,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力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新财务通则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无疑是巨大的进步。 三、管理观念创新 在现代市场持续全球化、高度竞争以及技术层面越来越复杂的经营环境中,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这些都将导致企业利润和现金流量的剧烈波动,从而危及企业履行契约的能力甚至生存能力。因此,风险观念的树立及风险管理在财务管理中的地位愈加重要。目前,我们对风险管理的理解只局限在投资风险,致使人们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严重不足。新财务通则规定:第一,企业应根据风险与收益均衡等原则,确定合理的资产结构,并实施资产结构动态管理;第二,企业应建立财务预警机制,确定财务危机警戒标准;第三,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第四,当企业出现履约危机时,通过资产、债务重组等方式,确保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侵害。这些规定表明,企业应建立财务风险管理的组织系统、信息系统、预警系统和监控系统,对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采取规避、预防、分散和转移等风险管理策略,既要控制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又要控制财务风险发生后的影响。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理论框架研究的起点,它决定着财务管理主体的行为模式,对整个企业管理活动具有根本性的影响。近年来,财务理论界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式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理论界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最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以利己为目的,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全进行硬性规定。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如社会公平分配、保障职工权益等),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因此,企业在追求经济性目标的同时,必须兼顾相应的社会性目标。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而且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特别是随着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 四、管理机制创新 企业是一组契约的联结,是不同利益主体寻求各自利益的平台。在企业理财过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往往会因利益的不一致而产生各种财务冲突,这就需要在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方面有一套规范的操作制度,同时也需要在执行规范的操作制度方面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我国现行财务管理机制具有在动力机制上存在较强的隐性激励特征;在决策机制上存在政企难分的特征;在控制机制上存在以行政控制为主的特征;在评价机制上存在软性约束的特征。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财务管理机制是行政干预下的经营者控制型财务管理机制。针对以上问题,新财务通则着力构建“激励规范、约束有效”的财务管理机制,明确了财务决策的要求、财务控制的方法,完善了企业激励分配政策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了财务管理的法律责任。 五、制度体系创新 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财务制度门类繁多,财政部几乎包办了所有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建设,企业在内部财务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几乎处于无权状态,使企业缺乏独立理财的内在动力。新财务通则实现了财务管理的制度体系创新,建立了开放性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新财务通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这表明企业在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具有选择权和决策权,从而保证了企业根据环境变化和行业特点自主理财的权力,这也将便于企业日后不断地调整、改革和发展企业财务制度。 六、管理内容创新 新财务通则将财务管理内容进行了科学界定和划分,即规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六大要素: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和财务监督。 (一)“筹资”与“筹知”并重。资金是工业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知识则是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目前由工业经济转向知识经济之时,我们绝对不能认为“筹知”已经取代了“筹资”,而是应该立足于现实,既要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又要注重企业经营者及员工的知识和能力。传统财务管理只强调资金的筹集,而新财务通则除注重资金筹集渠道的拓展(即增加了股权和特定债权形式的出资),还注重对各类人才的吸收和保留(即允许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实现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 (二)无形资产将成为企业投资决策的重点。新《公司法》要求全体股东的货币资金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那么企业资产结构中的无形资产比重最高将可达到70%.目前我们惯于把企业与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联系起来,对无形资产重视不够。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知识形态为主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贡献越来越大,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三)“零理念”将逐渐得以凸显。1.现行财务管理对存货的管理主要采用经济进货批量模型、ABC分类管理及存货储存期控制等方法,其基本理念是企业为了防止停工待料、降低进货成本和维持均衡生产而保持存货,这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自然无可厚非。但适时生产方式的出现,在存货管理上就应树立“零存货”理念,这是因为存货是不能带来价值的,应该尽可能地消除。2.零缺陷理论认为,质量是制造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质量和成本既是两个独立的有效竞争变量,同时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数量依存关系。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应积极“推行质量成本控制办法,实行定额管理、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在财务管理中引入“零缺陷”管理理念,有利于从根本上降低成本,节约资源。3.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全球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现代企业从自身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出发,纷纷“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治理污染、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因而“零污染”便成为现代企业的环境战略目标。“零污染”理念不仅体现了现代企业的新型责任观与社会观的统一,而且体现了现代企业的新型效益观和科学发展观的统一。这些全新的理念在财务管理中得以体现,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更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四)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价值将彰显无遗。由于谈判能力的提高和人力资本的不可分离性使得在企业这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构成的一个特别合约”中,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地位日益重要,非人力资本(财务资本)所有者在知识型企业中的地位却日渐衰微。由此可见,人力资本已成为企业价值形成与提升的最为关键的驱动因素。企业的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企业的稀缺资源,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内生变量。当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在企业这个特别合约中,财务资本本身并不可能创造价值,而单独的人力资本同样也不能创造价值。只有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相结合才能创造价值。因此,企业的价值不仅仅只是财务资本的价值,还包括人力资本的价值。这样,企业的资本结构就应该拓展为权益资本、负债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构成及比例关系。此外,新财务通则规定“企业经营者和其他职工以管理、技术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就是对人力资本所有者价值的一种肯定。 (五)业务流程与财务管理流程将逐步整合。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将财务管理的理念融合到企业业务活动的全过程,是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体现。为此,新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应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统筹企业资源计划,全面整合和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对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一体化管理和集成运作。”为提高管理效率和有效开展财务资源的整合管理,跟上信息化的时代潮流,我国许多企业的财务部门曾先后采用了一些电算化系统或财务软件,但由于系统或软件自身的缺陷致使企业无法实现统一的财务信息汇总,并且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的作用也相当有限。目前我国实施的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较好地扩充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功能,将原本可能在一个企业中同时存在的多个独立的信息系统用一个更加整合的信息系统予以合并和替代,形成一个较完整的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统。 (六)政府作为出资者的权益得以保障。也就是说,政府除依法取得各种税收外,还应获取投资报酬。新财务通则也明确指出,“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 (七)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实践证明,监事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监督制度,是国家作为出资者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制度创新。新财务通则明确提出“企业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并要求“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职责”。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重点检查企业资产和经营的安全性,揭示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重大事项,评价企业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密切关注企业的潜在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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