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税发[1996]91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个体工商户发票专用章式样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6-07-11
摘要:发票专用章的上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中间为该工商户身份证号码,号码分两行刻制,上行6个号码,下行9个号码;下方为“发票专用章”字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个体工商户发票专用章式样的通知[全文废止]

苏地税发[1996]91号         1996-07-11

  税屋提示——依据苏地税规[2011]1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8月3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

  征管范围调整后,一些地方税务机关询问个体工商户开具使用何种形式的发票专用章,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发票专用章为圆形,直径为3.5厘米,外框为0.1厘米。(式样附后)

  (二)发票专用章的上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中间为该工商户身份证号码,号码分两行刻制,上行6个号码,下行9个号码;下方为“发票专用章”字样。

  (三)发票专用章由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统一刻制、发放和管理。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1996年7月1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