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2024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公告2024年第5号 2024-1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联合确认,现将2024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1.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曲靖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通海县慈善总会 4.新平县慈善总会 5.玉溪市义工联合会 6.云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7.云南鸿献助学扶贫基金会 8.云南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9.云南化育明珠教育基金会 10.元阳县慈善总会 11.石屏县慈善总会 12.屏边县慈善总会 13.建水县慈善总会 14.开远市慈善总会 15.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16.昆明市东川区慈善协会 17.昆明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18.陆良县慈善总会 19.祥云县光彩事业促进会 20.南涧彝族自治县慈善会 21.峨山彝族自治县慈善总会 22.云南华人科技公益基金会 23.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4.云南高原生态环保基金会 二、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5.大姚李一平教育慈善基金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27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