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常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2012-01-10 税屋提示——依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废止、失效或修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4年07月1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裁量基准》经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报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第5号公告附件1)自同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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