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将公司使用过的一批计算机进行处置取得收入3.6万元,公司以政策不明确为由未就该业务申报纳税。被税务机关追缴增值税及附加1100余元,加收相应滞纳金,处0.5倍罚款。 税官提醒:遇到政策不明问题,请及时咨询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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