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税总函[2016]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票样子没有变化
变化的关键点在这 填开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必须从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库中选取,否则该商品不能开票。原有商品编码如果未赋码则不能使用。 如: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系统,开具发票时,选择了一个没有“税收分类编码”的商品,则会有如下提示。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快速使用手册 注意:商品编码中必须设置“税收分类编码”,否则该商品不能开票。 一、编辑商品编码: 1、添加商品编码 (1)点击“系统设置”模块->“商品编码”,打开商品编码界面,点击“增加”按钮。
(2)出现商品编码添加界面。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输入“上级编码”,“商品名称”,“税率”,“税收分类编码”等信息。如果选择的税收分类编码享受优惠政策,则右侧“享受优惠政策”栏请选择为“是”,如果不享受,该栏为不可选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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