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办函[2010]1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收看个人所得税知识动漫系列片《蜗牛一家亲》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04-06
摘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税收宣传工作及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排,总局办公厅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个人所得税知识系列动漫片《蜗牛一家亲》,并在近期播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播出媒体、栏目: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财经小词典》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收看个人所得税知识动漫系列片《蜗牛一家亲》的通知

国税办函[2010]193号      2010-04-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税收宣传工作及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排,总局办公厅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个人所得税知识系列动漫片《蜗牛一家亲》,并在近期播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播出媒体、栏目: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财经小词典》

  二、播出方式:每日播出一集

  三、播出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17:35分

  四、播出日期:4月5—30日,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五、播放内容:

  第一集《不能逃避的义务》

  第二集《梦回不列颠》

  第三集《外事活动》

  第四集《爸爸的作家梦》

  第五集《免征的税金》(原名《免征的税务》)

  第六集《国际贸易》

  第七集《老张的原始股》

  第八集《老张的专利》

  第九集《公事公办》

  第十集《吉屋出售》(上)

  第十一集《吉屋出售》(下)

  第十二集《十二万的义务》

  第十三集《不能说的秘密》

  第十四集《老袁的外快》

  第十五集《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十六集《中奖风波》

  第十七集《男友换了新工作》

  请各地结合2010年税收宣传工作及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组织纳税人、税务干部收看。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0年4月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