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能否结转下年度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09
摘要:我单位的经营场所是向外单位租赁的,2007年的租赁费部分未支付,根据租赁协议及权责发生制原则,我公司每月将租赁费预提进入费用。请问:预提租赁费(应付未付)能否结转下年度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时,依法申报金额是否要调整?预提的应付未付租赁费应在申报时作纳税调增,待实际支付并取得合法凭据后作纳税调减。

  问题内容:我单位的经营场所是向外单位租赁的,2007年的租赁费部分未支付,根据租赁协议及权责发生制原则,我公司每月将租赁费预提进入费用。请问:预提租赁费(应付未付)能否结转下年度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时,依法申报金额是否要调整

  答复:预提的应付未付租赁费应在申报时作纳税调增,待实际支付并取得合法凭据后作纳税调减。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