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 依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面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决定,自7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取消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事项。 特此通告。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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