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税若干问题的思考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9-07-30
摘要: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基本法律规范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二、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
      (一)、建议将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界定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对于出租房产的规定承租人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出租人已缴纳税款的除外),对于无租使用和其他不能确定纳税人的一律规定由使用人缴纳税款,以此来解决纳税义务人不明确的问题。

      (二)、建议将房产税计税依据设计为房产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的多少征收房产税,不再按房产余值和租金收入计税。税率借鉴土地使用税的规定,采用定额税率,按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税率,解决计税依据不统一以及重复征税和纳税人税负不公等问题。

       (三)、建议相关部门完善房产土地登记制度,对于座落在农村等的房产与土地也应相应的予以登记,并建议税务部门尽快实现与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相应的核查机制,不断堵塞税收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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