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开票”助力资源回收利用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5-06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明确,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就是“反向开票”。

  4月29日,重庆佳航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通过“反向开票”方式,向出售废钢的个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凭借这张发票,该公司可以按规定入账。“‘反向开票’解决了我们经常面临的‘第一张票’取得难问题,这下心里踏实多了。”重庆佳航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新宇说。

  什么是“反向开票”?一般情况下,由销售方(收款方)向购买方(付款方)开具发票,即常见的“正向开票”;所谓“反向开票”,即发票的开具流程与常规流程相反,由购买方(付款方)向销售方(收款方)开具发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4月29日起,有“反向开票”意愿的资源回收企业,即可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履行完规定的程序后,就可第一时间便捷实现“反向开票”。

  今年以来,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成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就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作出部署。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税务总局在广泛听取行业协会和企业及基层税务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完善业务制度、细化操作办法、优化信息系统、制发公告文件,迅速推进政策措施落地。

  推行“反向开票”有何意义?

  事实上,“反向开票”并非新鲜事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明确,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就是“反向开票”。

  目前,资源回收企业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处收购报废产品,按规定可以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从自然人处购进报废产品,自然人也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从现行发票管理制度来看,已经实现了对纳税人合规开、受票的覆盖。此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又给了资源回收企业一种新的选择路径,帮助资源回收企业更加便捷地取得收购业务的发票。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认为,在资源回收行业内推行“反向开票”,不仅有利于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资源回收企业的购进成本还可据此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能有效降低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税务违规风险,将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发展,为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实行“反向开票”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能降低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经营风险。此前,我国从事报废产品回收业务的自然人往往不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不为购买方开具(或代开)发票、不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从长期看,前端收废环节的“阳光化”经营,还将进一步助推销废、用废等后端环节“去风险”,从而促进整个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规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能规范资源回收企业行为,降低虚开发票的风险。《公告》对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提出了建立收购台账、对回收业务真实性负责、严格进行税前扣除管理等要求,并在税费政策执行标准和口径方面做到规范统一,旨在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严防不法分子投机钻营,支持合规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经济学家汤继强认为,“反向开票”是中国税收制度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绿色发展、循环经济的一次有益尝试,不仅提升了税务管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制约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对引导市场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深远意义。

  “反向开票”需注意什么?

  为更好落实“反向开票”措施,《公告》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明确对从事资源回收业务的经营主体给予支持。比如,允许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给目前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资源回收企业一次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权,以及做好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衔接。

  实行“反向开票”会增加办税负担吗?据了解,《公告》充分考虑了资源回收企业实行“反向开票”的便利性。

  对于资源回收企业而言,既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反向开票,也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反向开票,无需更换当前的开票系统。税务部门专门设置了“报废产品”类编码,覆盖“废钢铁”“废塑料”等十大主要报废产品,并设置“其他报废产品”予以兜底,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以及纳税人销售报废产品自行开具发票时,均可适用。

  对于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而言,此前按照规定,销售报废产品需要按次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缴纳相应税费,实行“反向开票”后,《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应当按规定为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有效减轻了自然人的办税负担。

  “以前,我们找个人收购报废车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反向开票’政策出台后,既让公司能够合规抵扣税款、列支成本,也方便了个人卖车者,降低了税收相关风险,双方都能受益。”4月29日,重庆交运新天地环循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向报废汽车销售个人“反向开票”,公司资源回收部部长郑瑜说,“税务人员上门辅导我们准备相关资料,讲解线上开票和代办税费的流程,让我们在政策落地第一天就实现了开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密切跟进“反向开票”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时收集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征管系统和操作流程;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资源回收行业“反向开票”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点对点”及时推送所涉及的政策规定,并进行专项辅导,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建立健全针对“反向开票”的税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分析各地区政策落实情况,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进行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为扎实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优环境”。


  来源:人民日报麻辣财经 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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