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结婚,把TA的财产变成自己的?

来源:法临天下 作者:王冰 人气: 时间:2016-04-03
摘要:【导读】:女孩子都想嫁给有钱人,然而嫁给有钱人,她们就能够变成有钱人了吗? 当青春不在,容华老去,当有更年轻、更美丽的女孩取代她们的位置,她们不得不离开的时候,她们能够成为有钱人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

在对方财产很多的情况下,我们选择什么样的顺序来消灭对方的财产呢?我们再来看法律的另外一个规定:

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如果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则增值部分仍然为个人所有;如果增值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则为共同所有。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如果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则租金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增值或者孳息,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因此,首先要消灭的财产是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然后是房产。

同时,这个规定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不要做家庭主妇,要做贤内助,帮助对方管理财产。对一些一时消灭不了的财产,例如房产,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管理的话,那么产生的房租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四所有权转移方式四:充分利用夫妻家事处理权,巩固自己的婚后财产

我们先来看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家庭财产的特点:

构成:丈夫个人财产,妻子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所有权增加: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无论是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除外。

所有权减少:财产被处分的,例如消耗,例如赠与,财产权消灭。

所有权减少原因:丈夫个人使用,妻子个人使用,夫妻共同使用,丈夫履行法律义务使用,妻子履行法律义务使用,丈夫非因履行法律义务给家人或他人使用,妻子非因履行法律义务给家人或他人使用,

所有权增加奖励:不考虑双方贡献大小

所有权减少责任:彼此不承担财产赔偿责任

家庭的财务特点:

1、没有财务账册,家庭财产大多支出无凭证;

2、无专款专用制度;

3、如责任追究制度。

分割:夫妻财产只能在离婚才能分割,不离婚不能分割。

分割只能就离婚当时的财产分割,离婚时不存在的财产不能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每人一半;专属于个人的日常生活用品归一方所有;对于个人财产,仍然属个人所有。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