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办[2007]20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5-08
摘要: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合肥建设的意见》(合政[2007]1号),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结合中央和省补助政策,现制定合肥市十二项民生工程资金筹集方案。

合肥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根据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合肥建设的意见》(合政[2007]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加大财政投入,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强化人员培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

到2011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体系建设总目标:建成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配套政策落实,监督管理规范,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具体目标是: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到270个,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到100%,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率达到40%以上。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基本设备达到规定标准,能满足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规范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开展以居民健康教育、健康信息管理、非传染性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卫生服务。

4、居民可以在社区得到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的基本医疗服务。

5、社区卫生服务居民知晓率达到100%,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内容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

1、根据城区发展和居民健康需求,合理规划和规范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原则和城市总人口预期数和城市区域调整测算,2007-2011年期间,全市拟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8所,到2011年,全市建成并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70个。

2007-2011年,每年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少于30所。鼓励支持二、三级综合医院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以提高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水平。

2、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改扩建或修缮工程,完善功能,为居民提供舒适、温馨的服务环境。

本着“合理、适用、规范”的建设原则,对现有政府举办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进行改扩建。通过改扩建使其面积、布局和功能划分更趋合理,满足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一是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面积不足的,通过调整扩建使其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规定的面积;二是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结构、设施和功能不合理的,通过改扩建或修缮使其趋于合理。

2007-2011年,每年对20-25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或修缮,使其达到或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规定的面积。

3、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设备,适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求。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现状和居民健康需求,参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采用设备购置定额补助和设备统一配置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基本设备。到2011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设备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规定的设备配置标准。

(1)对于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用设备购置定额补助方式,一次性补助设备购置经费。

(2)对于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基本设备短缺的实际情况,采用统一配置的方式,配置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必须的基本设备。

(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共卫生功能

1、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相关政策或措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信息管理、慢性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2、合理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职能,将适宜在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3、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技术帮助,指导做好慢性病防治、妇幼保健等的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4、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方式,引导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使辖区居民免费得到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到2011年,由政府出资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等。

(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1、加强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积极推行大中型医院技术人员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3、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经济运行管理机制,规范业务收支行为,推进业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药品试点,努力降低药品费用,让利于广大患者。

4、结合城市惠民医疗体系的建立,完善惠民医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城市特困人群的身体健康。

(四)强化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人才培训体系,建立社区人才培训基地,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规范化培训,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技术和能力的不断提高。积极推进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岗位培训。根据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对进入社区工作的医师、护士和其他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意识和理念,增强社区全科医学的理论知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

2007-2011年,每年对200名社区卫生服务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进行岗位培训。

(五)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监管体系

1、建立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社区卫生服务监管体系,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和行为、服务质量和效率、资金投入和使用、价格政策执行等监督和管理。

2、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和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的考核评价,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每年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30-50%的比率,抽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

3、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手续。

4、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作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包括执业资质、资格和服务规范等内容的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三、经费安排和使用管理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安排

在中央和省财政按照城市人口每年人均补助8元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按照城市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到2010年达到每人每年10元标准。所需资金市、区财政按照2:3比例负担。

(二)经费使用监督和管理

1、根据《安徽省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合肥市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中央补助主要用于补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财政投入经费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补助、开展相关试点和考核奖励等。市、区财政投入经费主要用于全科医学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配套、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成本收费补贴、特困人群基本医疗减免和以奖代补等。

2、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实行专户管理、监督使用。专户开设和管理工作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使用由市、区两级卫生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和监督。

3、卫生主管部门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制度,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数和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以及单位(或综合)项目补助定额,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核定补助。

4、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政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定期(每年两次)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度、效果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拨付专项资金。

5、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审计制度,实行项目实施年度审计,监督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07年3-6月)。进一步了解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掌握和分析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情况,修订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5年发展规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2007-2010年)。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循序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完善服务功能、强化人员培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督导监管,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三)监督评估阶段(2008-2010年)。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评估项目实施的效果和预期的目标。

(四)总结评价阶段(2011-2012年初)。对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全面验收,评估和评价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进一步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对城市卫生服务工作负总责,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和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各项政策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贯彻落实中编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逐步将政府主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列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用3-5年时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由财政补助向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转变。

(三)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健全科学的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定期考核。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监督作用,把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监管、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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