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政策的控制
(一)公司会计政策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及最新监管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应按照国家最新会计准则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上市公司应有专人关注与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变化及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等,并及时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流程等作出相应更改。
(二)明确特殊事项的会计政策及处理流程。上市公司对日常事项和特殊事项的类别应予以明确定义并及时更新。日常事项和特殊事项的区分一般可依照该事项是否涉及管理层复杂的估计和重大的判断,以及发生频率和金额来划分,可将存在复杂估计和判断的交易事项或发生频率较低、金额重大的事项划分为特殊事项,通常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投资性房地产、收购兼并、资产减值、合并报表、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等事项。
上市公司应建立特殊事项的处理流程,定期研究、分析并组织相关部门沟通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明确每类特殊事项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估计及判断的选用,并报适当管理层审批后,予以归档执行。
(三)会计政策在公司的不同业务实体和会计期间内的应用保持一致。上市公司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沟通渠道,在会计制度和财务流程、会计科目表和相关文件等制定或更新后,能及时有效地传达至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报告部门和相应的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以使相关人员了解相关的职责要求、掌握适当的会计知识和会计政策,尤其是与财务结账和财务报告流程相关的要求而加以执行。上市公司还应通过内部审计等方式,定期对不同业务实体进行测试,以保证会计政策被有效执行,且在不同业务实体、不同期间内保持一致性。
二、特殊事项的信息获取与会计处理控制
(一)及时沟通特殊事项有关信息。上市公司应规定下属各部门、各单位人员及时将特殊事项信息报告至财会部门,此类信息包括重大合同、协议等。财会部门应定期研究、分析并与相关部门组织沟通重大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这种沟通包括沟通的时间以及对会计估计和判断进行判别的方法等。例如对资产的减值损失、公允价值,财会部门每季度都要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二)保证特殊事项的记录、处理和报告及时准确。上市公司应及时对特殊事项相关信息予以分析和归档,在会计期末对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的准确性、信息公正性等有独立人员审查,设置检查清单,以保证所有的特殊事项真实、完整并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相关会计处理有充分的支持性文件且在记入总账前经过管理层独立的审批。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及其变更定期上报审计委员会。
对特殊事项尤其是重大影响事项,上市公司应建立专项审计制度,重点关注所依据资料的充分性、会计判断的合理性、会计处理方法的准确性、会计记录数据的正确性、相关审批程序的完备性以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性等,以保证特殊事项的记录、处理和披露合法、合规。
三、会计期末结账的控制
(一)建立日常信息定期核对制度。上市公司在日常会计处理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并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会计记录的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计算准确、依据充分、期间适当。
上市公司每月对所有会计科目的明细账与总账进行核对,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尤其是内部交易科目、会计电算化系统中过渡科目的余额应当在适当的会计期间内结平。
(二)规范账务调节和会计审核制度。上市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对有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合并或拆分时,必须获得财会部门负责人的书面批准并编制科目调整对照表。所有的账务调节凭证包括调整凭证、红冲凭证、重分类凭证等,应由适当人员编制,调账原因清楚,且经过相应授权人员的书面批准。
结账中对所有会计凭证应进行独立审核,以保证会计凭证有适当的支持文件并在适当授权下正确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财会部门应编制会计凭证汇总表与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核对,编制内部财务报告与试算平衡表和总账相核对,发现异常及时解决和处理,并报告管理层审核,所有的后续调整均应包含在最终的财务报告中,以保证会计凭证、账表的准确性、一致性,没有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三)关注关联方交易及合并报表。上市公司应编制包括所有子公司和业务实体在内的关联方清单,并及时更新,每月将包括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业务实体与之比照,以保证公司报表合并的完整性、适当性。上市公司应识别所有的关联方交易,编制详细的关联方交易明细表,所有关联方交易均有适当授权,异常交易事项或超权限交易需经高层管理人员的审批。必要时需将特别关联方交易事项报董事会审批。公司应正确记录并披露关联方交易,与关联方之间每月核对清楚交易往来的发生额及余额,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确保合并报表时予以充分抵销。子公司递交的合并报表明细资料应保证与其财务记录一致,必要时通过内部审计测试其一致性。
四、财务报告内容的控制
(一)财务报告披露的准备与审核。上市公司应定期对所有需要披露的交易事项进行认定和分析,编制最新的披露检查清单,使所有参与准备财务报告和审核披露事项的人员按照清单履行其职责。对于每项财务报告披露,均由适当人员通过从总账中直接获取信息进行处理的方式,来准备披露的明细资料及支持性分析报告,再由独立人员审核确认该披露符合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政策、经审批签字后报告管理层。若有问题应在财务报告正式发布前得以解决,以保证披露真实有效完整,且在适当的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政策充分表述。
(二)财务报告的审批。上市公司管理层和其他对财务报告负责的人员通过进行财务报告分析和提出问题等方式,在财务报告和相关披露发布前进行审核,在这些问题解决后,将财务报告交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审批。负责财务报告的人员应定期向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报告有关财务报告发布事项,内容包括关键会计估计和判断、重大特殊事项、重要会计政策的选用以及异常变动等问题。管理层还应及时跟进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确认其在财务报告发布前已得到适当解决。
在财务报告发布前,上市公司应建立适当的流程,确认已获得所有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承诺、弃权声明、相关通信和其他法律文件等,并将财务报告的印刷版和电子版与经审批的财务报告、试算平衡表和相关支持文件相核对,避免任何印刷或电子版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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