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10月19日举行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增值税改革和个税改革最新进展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现场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 付树林 付树林: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此次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郑小英、稽查局副局长于海春。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介绍今年前三季度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情况;第二部分是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收规司郑小英副司长向大家介绍今年前三季度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情况、税收数据反映出的经济亮点以及减税政策落实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 郑小英 郑小英:好的,我通报一下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前三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112336亿元,增长13.2%。 一是现代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前三季度,现代服务业中的互联网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33.3%和20.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18.6%,反映“互联网+”、信息产业、创新产业等快速发展。 二是消费相关行业税收收入增速较高。前三季度,居民在教育、健康、文化、休闲等方面消费增长较快,教育、卫生、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税收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住宿餐饮业税收收入增长9.8%,比上年同期增速回升27.4个百分点。 三是出口退税力度不断加大。前三季度,全国办理出口退税11334亿元,增长8.9%,比上半年增幅提升1.6个百分点,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有力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分季度看,前三个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7.8%、13.1%和8%,每个季度回落约5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速逐季放缓。税收收入增速逐步放缓的主要原因在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负措施,特别是5月1日起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减轻了企业负担,相应拉低了税收收入增速。最新减税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合计减税2386亿元,有力助推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受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和办理留抵退税影响,工业增值税增速从5月的20.2%下降至9月的-8.3%,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通信设备等高端制造业税收增速从上半年的11.8%、13.1%、7.6%下降为第三季度的-5.2%、-7.3%、-5.5%。 支持“双创”税收优惠政策精准发力。今年以来,包括放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促进创新创业,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强社会创造力营造了良好环境。1-8月份,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3948亿元,同比增长27.7%;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289亿元,同比增长29.1%;支持重点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99亿元,同比增长8.7%。 近日,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的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相信随着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逐步落地,减税力度将会不断加大,企业的获得感也会越来越强。 以上是今年前三季度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情况、减税情况及税收数据反映经济亮点,谢谢大家。 付树林:谢谢郑司长的介绍。下面进入问答环节,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今年5月1日,国务院推出的增值税改革措施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我想请货物和劳务税司林枫副司长具体介绍一下改革的最新实施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林枫:自5月1日起,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新出台的一系列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截至9月底,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合计减税2386.4亿元,其中:降低增值税税率5-8月四个月累计实现净减税1234.5亿元;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截至9月30日已退还1148.5亿元;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由于按季申报,仅有一个月税款,实现减税3.4亿元。具体来看: 在降低增值税税率方面: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超过912万户,原适用17%、11%税率下调至16%、10%的行业,如制造、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继续普遍减税。其中:制造业减税数额最大,累计实现净减税近500亿元;交通运输业累计净减税约31亿元;建筑业累计净减税近140亿元。 在留抵退税政策方面:截至2018年9月底,已实际退税1148.5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退税1061亿元。 在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方面:截至8月31日,共有24.58万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为按季申报,目前仅有5月转登记的10.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在7月份进行首次申报的数据,与其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平均税负比较,实现减税3.4亿元。 上述三项措施实施以来,减税效果明显,社会反响较好,红利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 一是有利于扩大投资,促进稳定增长。增值税税率下调减轻企业税负,退还企业留抵税额则实实在在地将真金白银送到企业手里,激发了企业扩大投资的积极性。以减税规模最大的制造业为例:2018年2-4月,制造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3%、3.8%、4.8%,增值税改革实施后的5-8月,制造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幅快速上升,分别达到5.2%、6.8%、7.3%、7.5%。 二是有利于降本增利,积蓄发展后劲。增值税改革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交易成本的降低。以物流为例:2017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12.1万亿元,其中运输费用6.6万亿元。经初步测算,在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降低等利好因素影响下,社会整体运输成本下降0.9%左右,物流成本降低约594亿元。 三是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更多的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之间进行选择,有效减轻了增值税负担,简化了财务核算,简捷了办税流程,进一步增强了小微企业发展的信心。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密切跟踪改革运行情况,评估改革实施成效,加大改革宣传力度,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指导纳税人用足用好优惠政策,确保红利充分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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