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关于开展《未再加工证明》签发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1-29
摘要:为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货物的转口业务开展,经海关总署批准,宁波海关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保税监管场所开展优惠贸易项下转口货物《未再加工证明》签发试点工作。

宁波海关关于开展《未再加工证明》签发试点工作的通知

相关进出口企业:

  为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货物的转口业务开展,经海关总署批准,宁波海关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保税监管场所开展优惠贸易项下转口货物《未再加工证明》签发试点工作。自即日起,有业务需求的企业可向货物所在地海关申请《未再加工证明》。

宁波海关

2021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未再加工证明》申领须知.docx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