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地税征[1999]28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批印发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11-30
摘要:针对目前批印发票存在的申请企业过多,批印发票数量过大,发票直接由企业向印刷厂领用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同时,批印发票未纳入我局计算机网络管理,造成网络数据不完整,无法通过电话语音系统进行识别查验。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批印发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厦地税征[1999]28号            1999-11-30


各区地税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针对目前批印发票存在的申请企业过多,批印发票数量过大,发票直接由企业向印刷厂领用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同时,批印发票未纳入我局计算机网络管理,造成网络数据不完整,无法通过电话语音系统进行识别查验。为加强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省地税局关于加强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局税收征管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的要求,决定强化对企业批印发票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统一发票种类、取消部分批印发票

  (一)拟增加统一发票种类:1.厦门市公用事业缴费一卡通专用收据:适用于各银行及邮政储蓄部门扣缴公用事业收费的一卡通收据。2.厦门市电信业务专用发票:适用于电信业务。3.厦门市寻呼业务专用发票:适用于寻呼业务。4.厦门市港口使费专用发票:适用于港口、码头作业业务。5.厦门市其他服务定额发票:票面金额分别为l、2、5、10、20、50、100元。主要用于打字、复印,报关行的电脑预录入收费,洗车、理发等其他服务性收费。

  (二)保留企业申请批印发票的种类1.门票:限于公园、名胜古迹、展览馆等门票;2.电脑发票;3.需同时套印中、英文两种文字的涉外酒店发票。

  二、批印发票的审批、印制、领购管理批印发票送印、入库、企业领用等全部纳入我局发票印制统一管理范围

  (一)批印发票审批送印管理1.申请批印发票。由纳税人提出批印发票申请,填写“发票印制申请书”,并提供批印发票样本一式三份(背面须盖企业公章、地税发票专用章)、办税员证等资料报主管地税机关。2.基层税务机关初审。对申请批印发票企业各基层局首先须对其各种涉税事项进行审查,对有税收违法行为的须按税法规定予以处理后,再按有关规定给予审核批印发票申请。其次,各基层税务机关应对企业申请批印发票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发票批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同时注明每月发票领用量,并在审核后两天内送市局征管处。3.市局审批送印。对符合批印条件的,由市局征管处对发票样式、印制数量等再行审核,并予编制发票字轨及序列号,开具“发票批印通知书”连同加盖审批章的票样送发票印刷厂制。所有批印发票一律套盖“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从1999年11月20日起我局批准印制的批印发票采取11位编码方式,前4位为电脑代码(即字轨代码),后7位为发票号码(即发票序列号)。通过电话语音查验发票时,只需输入ll位号码即可查询到该发票批印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号。

  (二)批印发票的进出库管理1.入库。发票印制完工后,由印刷厂送市局征管处验收入库,市局发票仓库员将批印票录入电脑,做入库登记。2.出库(主管税务机关领用)。批印发票的领用由申请批印的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统一向市局办理。领用时市局征管处和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做出、入库登记。

  (三)企业批印发票的领用管理。l.用票企业领用批印发票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发票柜台办理。批印发票的票款由企业直接与发票印刷厂结算,企业领用时无须另付款。2.企业第一次领用时,须按“发票印制申请书”上“预计购票日期”栏注明的时间,携带“发票批印通知书”第四联(申请单位存档联)、发票领购簿、办税员证及印刷厂收款开具的发票办理。3.企业领用批印发票须按“发票批印通知书”上审批的数量供应,原则上每次供应企业一个月的发票使用量。4.企业可在批印发票库存量剩二个月使用量前按有关程序规定提出再次批印申请。

  三、加强批印发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一)加强批印发票的日常管理1.平时应加强对企业批印发票的开具、保管等管理监督,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2.批印发票的企业在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证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批印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或缴销手续。

       (二)各基层局应加大对批印发票的检查力度,对违反发票管理有关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查处,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自印资格:对其已印未用完的批印发票,实行“核税续购”方式领用批印发票。

       (三)开展批印发票的清理工作1.凡按本通知规定纳入我局统一发票管理的企业批印发票(含上述新增5种发票),企业原经审批自印的发票使用至1999年12月31日止,未用完的批印发票,各基层局要及时组织清理并监督其剪角作废。2.对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三类拟保留的批印发票,各基层局也要对企业已申请批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于12月底前将空白发票的种类、号码等录入电脑,纳入我局的网络管理。

  四、本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1999年11月30日

  附件:

新增5种发票样本

  1.厦门市公用事业缴费一卡通收据样本

  2.厦门市电信业务专用发票样本

  3.厦门市寻呼业务专用发票样本

  4.厦门市港口使费专用发票样本

  5.厦门市其他服务业定额发票样本

厦门市地税局统一发票名称

       (一)综合1.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换票证2.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发票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票证供应专用发票4.厦门市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发票5.厦门市个人零星小额劳务发票

  (二)服务业1.厦门市服务业专用发票2.厦门市服务业定额发票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4.厦门市旅馆业专用发票5.厦门市广告业专用发票6.厦门市照像业专用发票7.厦门市房租收入专用发票8.厦门市停车场专用发票

  (三)销售不动产业1.厦门市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四)转让无形资产业l.厦门市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五)文化体育业1.厦门市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

  (六)医疗卫生业1.厦门市社会医疗机构专用发票

  (七)建筑安装业1.厦门市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

  (八)交通运输业1.全国联运行业专用发票2.福建省道路运输整车贷票3.福建省搬运装卸统一发票4.厦门市出租车定额客票5.福建省公路汽车车售客票6.福建省公路汽车通用客票7.福建省公路汽车客运包车票8.厦门市水路客运通用船票9、厦门市水路货物运输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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