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金函[2024]29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4-12
摘要:跟踪监测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情况,对推进缓慢的加大监管提示力度。将续贷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现场检查内容中,推动续贷政策落到实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的答复

云金函[2024]29号         2024-4-12

王国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落地,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的提案》(第13020269号)收悉,现就与我局职责有关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政策合力的建议

  我局持续推动金融、财政、产业等政策同向发力,凝聚合力更好服务民营企业。一是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实施中小微企业首贷贴息和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撬动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会同财政、人行等部门做好各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审及绩效考核工作,指导示范区因地制宜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有效途径,落实落细建设方案,推动改善当地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环境。

  二、关于主动了解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民营、小微市场主体走访和服务对接工作,近年来组织开展了“百行进万企”、首贷户融资对接、惠企利民“三进三送”、云岭金融“走万企提信心优服务”等系列融资对接专项活动,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引导金融机构践行人民至上、客户为本理念,变“坐商”为“行商”,积极主动上门走访对接市场主体,了解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按市场化原则及时予以金融支持,提高企业贷款可得性和服务满意度。

  三、关于督促银行认真落实续贷政策的建议

  一是加强监管引领。印发2023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认真梳理本行尚无续贷功能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中短期经营性贷款产品,抓紧完善续贷功能。建立健全续贷业务管理制度,细化续贷办理对象、申请方式、审核要点等,同时加强对基层机构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强化跟踪督导。跟踪监测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情况,对推进缓慢的加大监管提示力度。将续贷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现场检查内容中,推动续贷政策落到实处。

  辖内银行机构持续加强续贷专门产品的开发推广或现有产品续贷功能的完善,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续贷条件的积极给予续贷支持,助力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对接”。2023年全省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累放金额较上年增加8.44亿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市场主体走访和服务对接力度,主动了解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督促银行机构认真落实续贷业务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开发小微企业续贷专门产品或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主动提前对接企业续贷需求,加大续贷支持力度。发挥好金融、财政、产业等政策联动效应,合力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金融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2024年4月12日

  (联系人:杨凯丽,联系电话:0871-646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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