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利站主要从事水利工程为务,创办于1968年9月,注册类型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某某,财务负责人某某。征管方式为纯营业税户,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申报方式为上门申报。该单位注册资本为242000元,2007年度销售收入为455924.69元,2007年度帐面利润为914.38元,上年资产总额为2316828.88元,上年负债总额为1517668.07元,上年所有者权益总额799160.81元,2007年度入库地方税金费72091.06元,2008年入库地方税金费13320.12元。 一、确定评估对象的依据 二、评估分析和约谈询问过程 ②调查核实 为了进一步核实该单位是否存在隐瞒收入现象,评估人员于对该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经过两天对该单位三年来的帐册凭证的翻查取证,评估人员发现该单位“其他应付款”项目多,金额大。其中发生往来次数最多的是与陈集镇政府和县水利局的往来,金额都是整数。期未余额也较大。 三、评估约谈 带着新的发现,评估人员又一次来到了水利站。当评估人员将所有的证据摆在财务负责人面前时,他一下惊慌得不知所措。评估人员又对他讲解了有关税收法规,在强大的税法攻势下,该单位财务负责人不得不承认隐瞒收入和利润,偷逃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事实。 四、评定处理 该单位后来积极配合,对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如实作出自查补税42591元,滞纳金1302元。 对水利站自查申报,评估人员进行认真核对认为:自查申报属实。该单位补税及滞纳金43893元,已申报缴纳入库,并表示今后认真学习《税法》,保证如实申报、准期缴纳。 五、评估启示 二、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降低税务管理的难度。通过税法宣传,使纳税人了解税法,知道如何纳税,哪些情况应纳税,逐步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使他们的积极主动地进行纳税申报。 作者单位:盐城阜宁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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