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税发[2001]9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处理问题的意见[条款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01-19
摘要:为进一步完善营业税政策,加强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省局对各地反映比较突出的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在国家未作出具体规定之前,请暂按此原则执行。

  2.随管、线同时组合安装的一次部件、元件、配件等均为材料。

  (五)通信市内、长途电话交换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波、载波通信设备,电报和传真设备,中、短波通信设备及中短波电视大馈线装置,移动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设备,通讯电源设备,光纤通信数字设备,邮政机械设备等各种生产及配套设备和随机附件均为设备。

  (六)电气

  1.各种电力生器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磁力启动器、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屏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和支持瓷瓶均为设备。

  2.各种电缆、电线、母线、管材、型钢、桥架、梯架、槽盒、立柱、托臂、灯具及其开关;插座、按钮等均为材料。

  P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器、各种避雷针、各种电扇、铁壳开关、电铃、照明配电箱等小型电器、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金属构件均为材料。

  (七)通风

  1.空气加热器、冷却器、各类风机、除尘设备、各种空调机。风盆管、过滤器、净化工作台、风淋室等均为设备。

  2.各种风管及其附件和各种调节阀。风口、风帽、消声器、过滤器及其他部件、构件等均为材料。

  (八)管道

  1.各种管道、阀门、管件、配件及金属结构等均为材料。

  2.各种栓类,低压器具,卫生器具,供暖器具、燃气管道和附件等均为材料。

  (九)炉窑和砌筑

  1.各种安置在炉窑中的成品炉管、电机、鼓风机和炉容传动、提升装置等均为设备;属于炉窑本体的金属铸件、锻件、加工件及测温装置、计器仪表、消烟、回收、降尘装置等,均为设备;随炉供应已安装就位的金具、耐火材料、炉体金属埋件等均为设备。

  2.现场砌筑用的耐火、耐酸、捣打料、绝热纤维、天然白泡石、玄武岩、金具、炉门及窥视孔、预埋件、填料等均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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