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各类减免税、税前扣除的审批及操作 针对各单位在减免税、税前扣除审批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本年汇算清缴期间应着重作好以下几点:一要准确把握各类减免税政策,严格在政策界定的范围内,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审批减免税;二要规范填写各类审批文书,做到审批手续齐全、资料完整;三要规范录入减免税、税前扣除审批信息,严格按照《关于明确CTAIS2.0企业所得税操作的通知》(大国税函[2007]30号)的要求,选择减免税政策依据和减免税原因。 汇算清缴结束后,市局将对未按规定审批、录入减免税文书、减免税政策依据和减免税原因选择错误等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 五、全面提高基础数据采集质量,为纳税评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纳税评估是企业所得税管理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从汇算期间的初评到汇算结束后的正式评估,贯穿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全过程。我局的所得税评估系统在2007年8月正式上线后,为今后的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技术保证。然而再好的系统也必须以充足详实的基础数据为前提,按照现行的征管模式,纳税人自行申报产生的数据是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的第一手资料,如果基础数据欠缺甚至失真,给后续的纳税评估、税源分析、稽查选案等一系列工作造成影响,甚至已成为制约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的瓶颈。各单位应充分认识采集完整、真实基础数据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提高基础数据质量。 一是继续强化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填报辅导,保证所有附表填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新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推广实施一年以来,纳税人基本掌握了报表的填写方法,但在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上还存在着差距。对于存在严密逻辑关系的报表,我局已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了强制监控;对于没有明确勾稽关系的附表,部分纳税人仍旧是不能如实填报。因此,对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继续进行辅导、强调报表填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仍旧是本年汇算期间的重要内容。 二是严格按CTAIS2.0操作要求调整纳税申报表。在汇算清缴期限内,纳税人因申报错误需调整其已申报的纳税申报表的,各单位应严格按CTAIS2.0操作要求,区分不同情况对纳税人已申报数据进行删除、修改或更正处理;汇算清缴期结束后,需要对申报表数据进行调整的,只能通过补充申报进行处理,具体操作参照《关于明确CTAIS2.0企业所得税操作的通知》(大国税函[2007]30号)。各单位应严格按要求调整纳税申报表,保证CTAIS2.0中汇算清缴数据的准确性。 三是全面采集企业的财务报表。2006年汇算期间,我局对网上申报企业实行财务报表与所得税申报表捆绑申报,使企业财务报表的采集率达到了97%,为汇算清缴期后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充足的数据来源。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旧采取上门申报的企业,尚有近1,000户未能按规定录入财务报表。2007年汇算期间,各单位对上门申报的企业,应同时录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年度财务报表,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采集率。 市局将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及所得税申报表附表录入不齐全的企业名单,对汇算清缴期结束时仍未按规定录入财务报表的,市局将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 六、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和资料报送工作 各单位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应注意收集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汇算清缴工作的开展情况,市局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汇算清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汇算清缴中各项工作的好的作法、存在的问题等认真总结,分别报送下列材料: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告、报表审核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每局至少两户)、减免税总结及减免税审批统计表(附明细)、税前扣除总结(附明细)、核定征收工作总结等,上述各项材料应于2008年5月31日前上报市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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