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税出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50条措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6-17
摘要:  江西非公有制经济地方税收快速增长,2010年达到308.6亿元,占全省地方税收的70.9%,同比增长41%,增收贡献率为83...

  江西非公有制经济地方税收快速增长,2010年达到308.6亿元,占全省地方税收的70.9%,同比增长41%,增收贡献率为83.7%.本网昨日从省地税局获悉,为更好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地税职能,近日,江西省地税局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地税局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50条》。

  据了解,“50条”包括支持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技术型企业、环保企业发展等非公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促进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落实、优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等措施。包括:实行个人所得税盈利点征收办法,在盈利点以下的作为无应税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依法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减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涉农服务项目可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建立多元化办税体系,实行同城通办和联合办税,简化涉税审批程序,建立省级集中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规范税收检查。

  据悉,为把《江西省地税局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50条》严格落实到位,省地税局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充分认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衡量,放在推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高度来考虑,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就没有江西经济大发展”的观念,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用足、用好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宣传、辅导形式,使纳税人充分、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时解决税收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全面、准确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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