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如何申请继续抵扣?

来源:上海税务 作者:上海税务 人气: 时间:2017-11-07
摘要:业务描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
业务描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规定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办理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规定客观原因的。
 
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报送资料
 
必报:
 
1.《未按期申报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
 
3.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及证明
 
4.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基本流程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