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便函[2006]43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际税务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审核工具有关问题的函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6-04-10
摘要:选定数据库后,系统自动弹出“切换税务机关”窗口,根据审核范围,选择“全部”或“分省市”、“分地市”、“分区县”,然后,在税务机关列表中选择要审核的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国际税务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审核工具有关问题的函

际便函[2006]43号         2006-04-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质量,我们在总结各地审核2000-2004年五个年度数据过程中所发现具体问题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审核工具(以下简称“审核工具”)。现将审核工具的下载、使用等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下载地址。新修订的审核工具存放在总局“FTP\local\国际税务司”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使用。

  二、安装方法。审核工具的安装方法和其他Windows标准安装文件一样。双击安装文件(tax_tools_setup.exe),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完成安装。系统默认安装目录“……Program Filestax_tools”,并在桌面上填加快捷方式“汇缴工具2006版”。

  三、运行审核工具。打开审核工具时,需要进行选择数据库和税务机关两步操作。

  (一)选择数据库。双击桌面快捷方式“汇缴工具2006版”,进入“打开数据库窗口”,数据库默认目录为“我的文档所得税相关数据数据文件”,选择相应ACCESS格式的汇算清缴数据库文件,文件名一般默认为“settlement.mdb”,选择相应的数据库后单击“打开”按钮。

  通过菜单的“系统|打开数据库”或工具栏“打开”按钮也可以重新打开数据库,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适合的路径和数据库文件名,单击“打开”按钮。

  (二)选择税务机关。选定数据库后,系统自动弹出“切换税务机关”窗口,根据审核范围,选择“全部”或“分省市”、“分地市”、“分区县”,然后,在税务机关列表中选择要审核的税务机关。

  全部:表示要审核当前数据库中2005年度的所有企业数据;

  分省市:表示要审核当前数据库中2005年度不同省市下的企业数据;

  分地市:表示要审核当前数据库中2005年度不同地市下的企业数据;

  分区县:表示要审核当前数据库中2005年度不同区县下的企业数据;

  计划单列市、特区等税务机关,作为分省市对待,不在分地市列表中。

  四、功能及操作。审核工具的工作原理是将汇算清缴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纳,转化为一系列的逻辑判断公式,再利用这些逻辑审核公式来分析判断汇算清缴数据中存在的问题。其审核的对象是汇算清缴系统中的基础表及相关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审核并不对汇算清缴数据库作任何修改。审核工具目前主要包括数据审核检测、户数信息查询、税源情况统计、补充信息查询等基本功能。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数据审核检测

  单击菜单“数据检测工具”中的“错误信息检测”或工具栏中的“数据检测”按钮,系统将对当前税务机关2005年度下的汇算清缴数据逐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列示在表格内,内容包括:序号、纳税人识别号、类别(A、B)、企业名称、存在的错误、存在的疑点、主管税务机关代码。

  单击菜单“数据检测工具”中的“错误信息统计”或工具栏中的“错误统计”按钮,可以按税务机关分类统计错误信息,但疑点信息未统计在内。

  选择表格内任一企业,单击工具栏的“企业明细”按钮,可以显示该企业的户管信息、申报信息、调整信息,方便税务人员验证错误、疑点信息。

  (二)户管信息查询

  单击菜单“户管信息查询”下的相关菜单选项,可以按经济类型统计当前税务机关2005年度企业登记开业户数信息,分投资国别统计企业登记户数信息,查询输出当前年度新登记、新开业、新注销的企业列表信息。

  (三)税源情况统计

  单击菜单“税源情况统计”下的相关菜单选项,可以查询输出当前税务机关下的企业历年优惠情况统计表,2005年度分行业税源情况统计表、分户税源情况统计表,其作用相当于一套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台账。

  (四)补充信息查询

  单击菜单“补充信息查询”下的相关菜单选项,可以查询输出当前税务机关下2005年度有关联交易的企业涉税信息,所得税预缴情况(含亏损企业)、企业纳税调整情况、税率情况明细情况。

  (五)打印与输出

  升级后的审核工具,完善了打印输出功能。通过菜单“系统”中的“输出EXCEL”或工具栏中的“输出”按钮,可以将审核或查询结果输出到EXCEL表格中。

  通过菜单“系统”中的“直接打印”模块,可以将审核或查询结果直接打印输出。

  五、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1号)第四条的规定,做好汇算清缴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全国汇算清缴数据的正确性。今年总局对汇算清缴工作的考核将重点放在各地上报数据的质量问题上,请各地务必强化责任意识,把好数据质量关。凡是逾期上报、上报的光盘数据无法读取数据、数据不齐全或有错误的,影响全国数据汇总工作的,总局将在通报中予以批评。

  以上,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际税务司

2006年04月10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