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令2021年第2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5-10
摘要:决定删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商务部令2016年第2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改)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第3目“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商务部令2021年第2号           2021-05-10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4月22日商务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1年5月10日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按照有关法规清理工作的要求,商务部现决定:

  一、废止4部规章

  (一)决定废止《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11号)。

  (二)决定废止《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12号)。

  (三)决定废止《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6号)。

  (四)决定废止《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6号)。

  二、修改3部规章

  (一)决定删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商务部令2016年第2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改)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第3目“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决定删除《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5年第1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改)第十二条中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

  (三)经商发展改革委同意,决定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改)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加工贸易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将关税配额农产品保税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在国内销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