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研究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1
摘要:  [摘 要]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尤其是在最近几年,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非税收入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6.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建设,强化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针对目前非税收入管理无法可依的情况,有必要从法律建设入手,健全法律体系,抓紧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在制度上规范和约束非税收入项目的审批、标准制定、征收管理、资金分配等工作。另外,还要强化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形成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职能部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在监督方式上,要突击检查和日常监督,事后检查和事前、事中监督,个案解剖和重点稽查,局部检查和整体监控等方式有机结合。真正做到发现问题不放过,一切行动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相关的配套措施
  1.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应该说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改革本身不是很彻底,体制也不很完善,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并没有完全划分明确。而非税收入改革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它的改革也只有在完善分税制的改革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进行下去。所以,当前需要的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并根据事权来划分相应的财权。思路是根据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来界定支出范围,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由中央来提供;区域性的由地方来提供;跨地区的以地方提供为主,中央提供为辅。同时,适当下放给地方一定的立法、立项权利,使地方能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充分调动地方执行非税收入的积极性。
  2.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而不应该参与到竞争性领域中来。而我国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太深,政府承担的职能太多,管的太广,战线拉的太长,直接的结果就是财政支出规模庞大,而收入增长又难以满足支出的需要,这就为非税收入的存在提供适宜生存的土壤,也是我国“三乱”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所以,适时地转变政府职能,把投资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来,重点保证公共支出的需要,才能根本上解决财力不足的现状,根治“三乱”问题。
  3.加快机构改革步伐。造成目前非税收入项目繁多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机构的设置太多,近些年来,很多机构的成立都伴随着一批收费项目的出台,形成“增机构———收费———养人———再增机构”的恶性循环。因此,政府机构改革必须与规范非税收入同步进行,对现有机构进行结构优化,精简并妥善安排富余人员,严格控制机构人员数量,将支出规模降到合理的水平上,提高支出的效益和管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1]李友志。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人民出版社,2003.
  [2]汪建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财政研究,2005,(1)。
  [3]黄风银。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十点建议。预算管理与会计,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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