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宝山、嘉定、闵行、浦东新区四地区个人出租房征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地税地[1997]47号 1997-06-20 税屋提示——
1.依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自2014年0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沪国税法[2010]28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10年8月5日土地使用税内容及私房出租综合税率问题废止。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1997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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