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办发[2023]63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企业挂牌上市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8-04
摘要:建设甘肃省资本市场培育系统,打造集信息跟踪、培育辅导、融资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上市后备资源、上市服务项目和上市动态进程“一网查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挂牌上市工作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配套举措,优化发展环境,狠抓政策落地见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省金融监管局、甘肃证监局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挂牌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对各地挂牌上市工作的业务指导,形成纵横联动、分工协作、同向发力的工作合力。

  (三)做好培训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提升资本市场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意识,组织上市后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宣传挂牌上市政策动态,采用企业现身说法、面对面交流等方式,放大“示范效应”,营造“想上市、议上市、争上市”的良好氛围。

《甘肃省企业挂牌上市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等资本市场机遇,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企业挂牌上市行动方案(2023-2025年)》(甘政办发〔2023〕63号),从加强企业挂牌上市培育、优化企业挂牌上市服务环境、健全企业挂牌上市推动机制、落实企业挂牌上市激励措施及有关保障措施5个方面提出了14条今后3年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企业挂牌上市培育

  明确4条具体措施(挖掘挂牌上市企业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拓宽企业上市渠道)

  政策亮点:

  1.按照“储备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梯次推动模式,建立省级重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2.每年遴选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重点企业入库,分重点培育、长期跟进、适时关注3类实行动态管理。

  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积极申报上市后备企业。

  4.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参与股份制改造。

  5.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初创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外向型企业多途径、多板块进入资本市场。

  二、优化企业挂牌上市服务环境

  明确5条具体措施(深入开展企业上市培训宣传、解决企业挂牌上市障碍、加强市场培育功能、加大对后备企业融资支持、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政策亮点:

  1.加强与沪深北交易所合作,设立企业上市培育辅导基地,丰富培训方式提升对接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

  2.“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改制挂牌上市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

  3.充分发挥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平台优势,加强“专精特新”板建设,鼓励后备企业到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和融资。

  4.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5.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开展并购,“一企一策”指导帮扶上市公司化解风险。

  三、健全企业挂牌上市推动机制

  明确3条具体措施(建立包抓机制、充分发挥金融顾问作用、加快上市工作的数字化建设)

  政策亮点:

  1.建立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包抓机制,跟踪解决企业改制、挂牌、上市、融资等所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

  2.“一企一团队”搭建政金企三方常态化沟通桥梁,帮助解决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金融政策直达、金融服务直达。

  3.建设甘肃省资本市场培育系统,打造集信息跟踪、培育辅导、融资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上市后备资源、上市服务项目和上市动态进程“一网查询”。

  四、落实企业挂牌上市激励措施

  明确2条具体措施(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完善挂牌上市激励政策)

  政策亮点:

  1.后备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2.后备企业上市前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3.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首发上市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香港联交所及其他境外重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且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甘肃境内、外地优质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省或通过“借壳”上市并将公司注册地迁至我省,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完成股改挂牌并实现融资给予10万元奖励。

  五、保障措施

  明确3条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培训宣传)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配套举措,优化发展环境,狠抓政策落地见效。

  2.省金融监管局、甘肃证监局要加强对各地挂牌上市工作的业务指导。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提升资本市场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培训、宣传、交流等活动营造“想上市、议上市、争上市”的良好氛围。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