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发[2014]239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4-12-25
摘要: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从2015年1月1日起,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4〕239号                2014-12-25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

  为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从2015年1月1日起,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市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25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