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废品损失科目的注意事项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22
摘要:  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由过失单位或个人赔款以后的损失...
  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由过失单位或个人赔款以后的损失。企业对废品损失的核算方法,无论是单独核算废品损失还是不单独核算废品损失,其发生的废品净损失,最终都由发生废品损失当期同种产品的成本负担。因此对废品损失的检查关系到企业产品成本的计量是否准确。在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检查企业废品损失业务的真实性。企业废品损失应由质量检验部门填制废品通知单,检查人员不能仅凭这张废品通知单,就确定其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应在实务中进行单物核对,即将废品通知单所列废品的种类、数量逐一同实物相核对,如果企业将废品出售,也要将废品通知单同销售额、收款凭证等进行直接核对,以弄清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二、检查企业有无任意扩大废品损失核算范围的情况。废品损失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入库后发现的各种废品的报废损失和修复费用。这里所指的废品是指不符合规定技术标准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检查时应特别注意企业有无将下列事项计入废品损失:实行包退、包修、包换销售政策的企业,有无将出售后发现的废品以及发生销售退回的相关费用计入废品损失;有无将无法税前扣除的支出,混入销售退回的相关费用计入废品损失;有无经过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计入废品损失;有无将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霉烂变质的产品损失计入废品损失等。检查时,应以“库存商品”账户记录为核心,将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进行核对,找出疑点再进行查证。

  三、检查废品损失确认金额是否准确。企业进行废品损失计量,应区分不可修复废品和可修复废品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不可修复废品损失=截止到报废时已经发生的废品生产成本———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可修复废品=废品修复费用———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检查时,应检查不可修复废品损失计算表、各种费用分配表和废品损失明细账;复核其各项费用分配率是否正确、是否扣除了残料价值或过失人赔款。如果不可修复废品损失计算表或成本支出明细账的贷方,无冲减废品残料价值和应收过失人赔款记录,检查人员应追究其去向,一经查实要及时进行账务补充登记或调整,以保证企业当期产品成本核算的正确。

  例:2004年5月,某市国税局对A企业某产品成本明细账检查时发现,其成本项目有废品损失项目。检查人员于是进一步检查废品损失明细账,发现登记有结转不可修复的废品成本记录,但未见残料入库冲减记录。按正常情况,结转废品成本应该扣除回收废料的价值,其余额才为企业的废品净损失。经向企业财会人员追问,查明这些废料作为账外资产进行单独保管,且未出售。已知该批产品当月投产,当月已完工并入库,未入账的残料价值为300元。

  分析:企业这种做法,加大了产品的单位成本,少计利润,最终会少纳企业所得税。应作调账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300

   贷:产成品——××产品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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