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专业化处理涉及的税收知识

来源:上海税务 作者:上海税务 人气: 时间:2021-12-28
摘要:自2020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为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地下水管理条例》于12月1日正式施行。我们身边每天都在产生各种各样的垃圾,垃圾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就会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地下水。那么,当一家企业在对垃圾进行专业化处理时,收取的处理费用应该如何纳税呢?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政策内容

  自2020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三)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案例分享

  01.问:我公司是一家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环保科技企业,负责六个城区的垃圾焚烧处理,未产生货物。请问,我公司应如何适用增值税税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第(一)款,自2020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你公司焚烧处理垃圾后未产生货物,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你公司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02.问:我公司是一家有机肥生产企业,受托为家禽养殖场处理粪便,将家禽粪便生产为有机肥,有机肥归家禽养殖场所有,我公司仅收取处理费。请问,我公司业务应按多少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第(二)款,自2020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因此,你公司受托将家禽粪便生产为有机肥,且有机肥归属委托方所有的,收取的处理费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03.问:一家垃圾处理公司,受政府部门委托,对居民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并收取了处理费用。该公司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是进行焚烧发电,并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请问,该业务应如何适用增值税税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第(三)款,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因此,你公司受托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收取的处理费用,按照6%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的电力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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